時間:2023-12-11 16:36:19來源:陜西法制網作者:崔厚元
安徽省鳳陽縣人大常委會 崔厚元
監督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將檢查情況書面報送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此有人認為,檢查情況須經受委托的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以人大常委會名義書面報送上級人大常委會;有人則認為,委托執法檢查報告無需提請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以執法檢查組名義直接上報即可。
筆者以為,委托執法檢查報告是否需要提請本級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后再報送上級人大常委會,關鍵是要厘清委托執法檢查的法律內涵和特征。
從法律概念上講,委托是指把事情托付給他人或其他機構辦理,常見的委托分為行政委托和民事委托。行政委托,是指行政機關在其職權職責范圍內依法將其行政職權或行政事項委托給有關行政機關、社會組織或者個人行使。例如,行政處罰法第二十條:“受委托組織在委托范圍內,以委托行政機關名義實施行政處罰”。關于民事委托,民法典有委托代理和委托合同的規定,例如,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三條:“委托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委托行使代理權。”第九百一十九條:“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可以看出,行政委托和民事委托雖有不同,但都具有共同特征:當事人一方(委托人)請另一方 (受托人)處理事務,由委托人承擔相應法律后果。
關于委托執法檢查,監督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省、自治區、直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根據需要,可以委托下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對有關法律、法規在本行政區域內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受委托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將檢查情況書面報送上一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雖然委托執法檢查不同于民事委托和行政委托,但同樣具有委托的一般法律特征。從某種意義上說,受委托的下級人大常委會開展的執法檢查是代為行使職權,在法律上等同于上級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的執法檢查。委托執法檢查是上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的延伸和拓展,是上下級人大常委會同步協調和聯動履職的有效形式。
實踐中,上級人大常委會往往會委托多個下級人大常委會開展執法檢查,以全面了解相關法律法規在不同行政區域貫徹執行情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下級人大常委會在接到通知后,應當按照上級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的要求,緊扣法律條文,突出問題導向,認真檢查相關法律法規貫徹落實情況,并及時形成報告報送,為上級人大常委會在撰寫和審議執法檢查報告時提供依據和參考,惟此才符合立法原意。對委托執法檢查報告進行審議既沒無必要,同時又有越權之嫌。
供稿:安徽省鳳陽縣人大常委會
編輯:馬寧
審核:姚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