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18 15:40:49來源:陜西法制網作者:崔厚元
黨的二十大報告為新時代人大工作提出了新的具體要求,特別是報告第六部分“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當家作主”,為新時代地方人大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抓手,引起廣大人大工作者的關注和熱議。在學習的過程中,一些人對報告中“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的理解產生了分歧。有人認為,“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意為加強“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建設;有人則認為,“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實為要求加強“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設。
筆者以為,“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具有雙重含義:既有加強“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設之義,也有加強“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建設之義。
人大代表是國家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必須充分發揮好人大代表的人民代表大會主體作用、民主法治建設主力作用、人民當家作主主角作用、密切聯系群眾主線作用。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應從外部條件和內在動因兩個方面同時加強。
外部條件方面,加強“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設,就是各級人大及相關部門要為代表依法履職提供服務和保障,為代表執行職務創造良好條件。主要體現為五個方面:一要從憲法和法律的高度,不斷提高對代表法定地位和權力的認識,加大代表培訓工作力度,提高代表依法履職意識;二要加強代表活動陣地規范化建設,增強活動陣地功能,充分激發代表履職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三要充分發揮閉會期間代表履職的主渠道作用,邀請更多代表參加人大組織的視察、檢查、調研和和列席人大會議等活動;四要完善議案建議督辦機制,切實推動群眾關心、代表關注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五要完善代表履職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推進代表履職檔案規范化信息化建設。
內在動因方面,加強“人大代表”的“工作能力”建設,就是提高人大代表自身履職能力,激發依法履職的內在動力,主要是強化四個意識:一是強化學習意識,認真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講話,積極學習憲法、代表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素質和法律素養;二是強化履職意識,積極參加人代會、認真審議各項工作報告,投好每一張“神圣的一票”,閉會期間積極參加人大組織的視察、調研及其他有關活動;三是強化法治意識,要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嚴格遵守社會公德,珍惜政治榮譽,維護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四是強化群眾意識,與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和人民群眾保持密切聯系,深入基層認真聆聽群眾所盼所想,及時將群眾急難愁盼的問題反饋到有關部門,以實際行動詮釋“人民選我當代表,我當代表為人民”。
綜上所述,“加強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既要加強外部“人大代表工作”的“能力”建設,也要加強“人大代表”內在的“工作能力”建設,二者不可偏廢,惟有兩手抓兩手都要硬,才能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作用,從而保障人民當家作主。
供稿| 安徽省鳳陽縣人大常委會
編輯| 李娟
審核| 姚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