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1-18 21:17:32來源:陜西法制網作者: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執行懸賞公告
(2024)陜0103執懸1號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候慶亮與被執行人任豪委托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任豪未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向本院提出懸賞執行申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之規定,特發布懸賞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任豪,男,1974年9月13日出生,身份證號碼:61230119740913XXXX,漢族,住西安市碑林區金花南路鐵路信號廠家屬院19-1204。
執行案號:(2023)陜0103執6665號
執行依據:(2023)陜0103民初794號民事判決書
執行標的:265200元。
懸賞金額:凡首先向本院提供被執行人任豪可供執行財產信息屬實并執行到位的,按照舉報財產執行到位金額的10%予以獎勵,對之后同一財產提出舉報財產的舉報人不予獎勵。
懸賞金領取方式:對于符合上述支付條件的舉報人,本院在舉報財產依法處分完畢后三十日內,從執行到位款項中優先扣取懸賞金支付給舉報人。
懸賞期限:案件執行完畢之前。
本院將對舉報信息按時間順序進行登記,一經核實,將通知舉報人到院登記有關信息,對舉報人身份及舉報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執行法院: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舉報電話: 88813033
聯系人:田法官
(本懸賞公告的最終解釋權歸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特此公告
西安市碑林區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七日
來源:西安碑林法院公眾號